編輯點評:官方掌上辦理營業執照的平臺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打造的一款掌上辦理營業執照的軟件,河南掌上登記app最新版已優化了人臉識別功能,優化了用戶的體驗,隨時隨地辦理和查詢辦證相關的流程,需要的企業自己免費下載。
軟件亮點
為用戶提供了便捷,智能和全程電子化服務;
掃描二維度碼,快捷登錄,安全認證,極速上傳;
業務辦理,足不出戶,證照到手超方便。
功能介紹
企業名稱登錄;
設立登記;
變更登記備案
好差評在線評價
國家政務認證方式流程介紹
1、打開網頁河南省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服務平臺http://qcdzh.scjg.henan.gov.cn/,實名認證方式選擇“國家政務認證”:
2、輸入個人相關信息,點擊“提交”按鈕;
3、選擇“掃碼認證”,并使用工商登記手機APP進行掃碼;
4、掃碼后拍攝或上傳本人身份證正反照;
5、點擊“發送短信”按鈕獲取驗證碼,輸入驗證碼后點擊“確定”按鈕;
6、點擊“確定”按鈕后,進行人像采集,請務必確保為本人操作;
7、人像采集之后,工商登記手機APP上出現如圖提示,則認證成功;
8、此時,新用戶注冊流程仍未結束!!最后需要在網頁端點擊“提交”按鈕;
9、點擊“提交”按鈕后,網頁上會提示“注冊成功”,流程結束。
軟件特色
河南省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服務平臺及手機版“河南掌上登記”,由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建設和運行維護,該平臺服務河南全省所有行政區域的各類市場主體的設立、變更、注銷、股權出質等業務零見面、無紙化、網上辦理。
網上咨詢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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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點評
是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面向企業打造的全程電子化工商登記平臺,企業可以使用這款軟件完成實名認證,在線辦理電子營業執照,同時提供了名稱變更登記、法人變更登記、設立登記、注銷登記等諸多登記服務,需要的朋友可以來j9p下載河南掌上登記App進行使用!
省局職責介紹
第一條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是省政府直屬機構,為正廳級,掛河南省知識產權局牌子。
第三條 職能轉變。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政府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對標國際、國家提高省內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省建設。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準、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后減證”,大力壓縮企業開辦時間;推廣商事登記全程電子化,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大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促進優化營商環境。嚴守安全底線,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范系統性風險。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聯合懲戒,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提高服務水平,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舉報等專線;加強12315指揮平臺建設;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第四條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全省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法律和政策,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省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知識產權戰略。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全省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組織指導全省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省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省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組織查處重大復雜案件,協調跨區域執法工作。規范全省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全省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根據授權,承擔相關反壟斷執法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組織指導全省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全省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擬訂全省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具體措施,指導河南省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全省宏觀質量管理。擬訂并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省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建立并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全省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全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工作。負責全省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全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組織指導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九)負責全省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擬訂全省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
(十)負責全省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全省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并組織實施,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全省食品及相關產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全省特殊食品注冊相關工作、備案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全省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范、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全省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組織制定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管理全省商品條碼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全省檢驗檢測工作。擬訂全省檢驗檢測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范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省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五)負責全省知識產權監督管理和保護運用。擬訂實施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和交易運營的政策、規劃。建設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公共服務體系、指導商標專利執法,保護知識產權,促進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
(十六)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七)負責促進全省非公經濟發展,指導、協調全省市場監督管理系統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
(十八)管理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十九)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河南省公安廳的有關職責分工。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與河南省公安廳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鑒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河南省農業農村廳的有關職責分工。河南省農業農村廳負責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由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河南省農業農村廳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并及時向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于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采取措施。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
4.與鄭州海關的有關職責分工。兩部門要建立機制,避免對各類進出口商品和進出口食品、化妝品進行重復檢驗、重復收費、重復處罰,減輕企業負擔。鄭州海關負責進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進口的食品以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境外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對我國境內造成影響,或者在進口食品中發現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鄭州海關應當及時采取風險預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兩部門要建立進口產品缺陷信息通報和協作機制。鄭州海關在口岸檢驗監管中發現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隱患的進口產品,依法實施技術處理、退運、銷毀,并向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統一管理缺陷產品召回工作,通過消費者報告、事故調查、傷害監測等獲知進口產品存在缺陷的,依法實施召回措施;對拒不履行召回義務的,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向鄭州海關通報,由鄭州海關依法采取相應措施。
5.與河南省商務廳的有關職責分工。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河南省商務廳負責與經貿相關的知識產權對外談判、合作磋商和立場協調等工作。
6.與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制定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管制度,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生產環節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藥品批發許可、零售連鎖總部許可、互聯網銷售第三方平臺備案及檢查和處罰。市縣兩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相關工作由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指導。
第五條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運行、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安全、保密、機要、檔案、信訪、平安建設、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承辦綜合性會議;承擔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組織協調全省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二)綜合規劃處(新聞宣傳處)。承擔協調推進全省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綜合分析和市場環境評價;擬訂全省市場監督管理中長期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重要綜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并指導全省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負責新聞宣傳、新聞發布、輿情監測和分析處置工作。
(三)法規處。組織起草市場監督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組織實施規范自由裁量權、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聽證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四)執法稽查處。擬訂全省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并組織實施;指導查處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組織查辦、督查督辦具有全省性影響的案件;統籌協調跨區域、跨部門執法工作;指導市縣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案件信息綜合統計管理工作。
(五)登記注冊處。擬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并指導實施;承擔依法由本部門實施的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和營業執照核發;承擔指導登記注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注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工作。
(六)信用監督管理處。擬訂全省市場主體信用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注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管理及信用修復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系工作;組織實施對市場主體“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跨部門聯合抽查的協調工作。
(七)反壟斷處(河南省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貫徹執行國家反壟斷制度措施和指南;根據授權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組織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協調指導省內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組織指導全省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開展有關專項打假活動。
(八)價格監督檢查處。擬訂全省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全省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九)反不正當競爭處(規范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擬訂全省有關反不正當競爭、直銷市場監管、禁止傳銷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
(十)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處。擬訂實施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協調全省網絡市場行政執法;組織指導網絡交易平臺和網絡經營主體規范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絡市場監測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合同、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動產抵押登記工作。
(十一)廣告監督管理處。擬訂全省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監督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監測全省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指導全省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十二)質量發展處。擬訂推進質量強省戰略和質量激勵制度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全省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應用工作;組織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實施全省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全省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承擔河南省質量強省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擬訂全省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并組織實施;承擔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監督和專業性監督;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十四)食品安全協調處。擬訂推進全省食品安全戰略的措施并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區域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示范創建工作;承擔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處。分析掌握全省生產領域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省食品生產許可管理,組織實施特殊食品注冊相關工作、備案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食鹽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并指導開展全省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
(十六)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處(餐飲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處)。分析掌握全省流通領域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全省食品流通、餐飲服務、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并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七)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處。擬訂全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制度和抽檢計劃并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制定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承擔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
(十八)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擬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權限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并進行統計分析;指導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監督管理全省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廣運用。
(十九)計量處。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統籌規劃全省量值傳遞溯源體系;承擔全省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全省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承擔省級計量技術規范體系建立及組織實施工作;承擔全省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計量數據使用。
(二十)標準化處。擬訂全省標準化規劃、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省地方標準立項、審查、編號和發布工作;指導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組織開展標準化示范試點工作;組織開展標準化國際、區域合作和采用國際標準工作;協助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等重大違法行為;管理全省商品條碼工作。
(二十一)認證監督管理處。組織實施國家認證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落實國家認證行業發展規劃;統一監督管理和綜合協調全省認證認可工作,規范認證認可活動;協助查處認證違法行為;組織參與相關國際和區域性組織活動。
(二十二)檢驗檢測監督管理處。組織實施國家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承擔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和監督管理工作;規范檢驗檢測活動,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組織協調推進全省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發展工作;協助查處檢驗檢測違法行為;承擔河南省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三)知識產權促進處。擬訂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和建設知識產權強省的政策規劃;協調指導區域和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工作;指導知識產權運營、審查評議和軍民融合工作;擬訂實施知識產權激勵獎勵和轉化運用的政策措施;承擔全省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與監管工作;指導商標注冊、專利申請和原產地地理標志申請相關前置服務工作。
(二十四)知識產權保護處。擬定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等知識產權制度措施并組織實施;承擔全省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牽頭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協調和執法協作機制;承擔指導全省專利、商標、原產地地理標志等知識產權保護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承擔原產地地理標志、特殊標志等官方標志保護工作;組織指導知識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
(二十五)非公經濟促進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處)。貫徹落實全省非公經濟發展與管理的相關政策措施;促進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發展,促進非公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創新;建立完善全省小微企業名錄;在省委組織部指導下,指導全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二十六)科技和財務處(審計處)。擬訂實施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提出質量基礎設施等重大科技需求,組織相關科研攻關、技術引進、成果應用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管理;指導全省市場監督管理系統基層基礎建設和裝備配備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二十七)人事處(合作交流處)。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外事等工作。組織指導基層規范化建設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干部工作處。負責離退休干部工作。
第六條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305名。暫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5名,總檢驗師、食品安全總監、藥品安全總監各1名;正處級領導職數37名(含總工程師1名,食品稽查專員4名,離退休干部處處長、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各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63名。原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核定的交流干部領導職數暫予以保留,仍實行專人專用,本人工作調整或退休時,即予以收回。
第七條 直屬機構。
(一)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直屬分局。主要職責是:負責國家和省重點項目工程建設的質量監督工作;組織推進深化生產許可等審批制度改革、審批標準化建設的政策措施;承擔依法由本部門直接實施和審查上報的行政許可工作;負責本部門政務服務工作。機構規格為正處級,行政編制1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
(二)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指揮中心。主要職責是:擬訂全省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具體措施;指導全省12315投訴平臺建設,負責組織指導全省消費者投訴、舉報的受理、處理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服務和產品的消費維權工作;負責全省消費環境建設和消費環境評價工作;承擔重大突發性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事件協調調度、督辦反饋工作。機構規格為正處級,行政編制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第八條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第九條 本規定由省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省委編辦承擔,規定的調整由省委編辦按程序辦理。
第十條 本規定自2019年4月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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