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點評:互聯網+移動辦稅服務平臺
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官方打造的一款手機辦稅的移動客戶端,楚稅通app讓你指尖辦稅更方便,軟件適用所有納稅人,繳費人包含了單位納稅人,個體工商戶及自然人用戶,均可免費下載使用辦稅業務,查詢稅費信息等等,精品下載站免費提供官方手機客戶端。
軟件特色
湖北稅務官方打造的手機客戶端;
功能非常的全面,智能的操作模式;
給用戶帶帶極佳的操作便捷體驗。
功能介紹
1.“首頁”版塊
納稅人可通過本版塊快捷使用我的信息、快捷申報、憑證換開、代開電子發票、我要查詢等常用功能。同時支持自主添加常用模塊,方便納稅人登錄后使用個性化常用辦稅功能。
2.“辦稅”版塊
依據不同納稅人身份類別,可通過本版塊操作“我要辦稅”功能類別,發起基礎涉稅業務的辦理,包括發票使用、申報繳稅(費)、證明開具等相關涉稅事項。
3.“服務”版塊
納稅人可通過本版塊操作“我要查詢”“互動中心”“咨詢輔導”“公共查詢”“通知公告”五大功能類別。
“我要查詢”支持對辦稅進度及結果、發票使用情況、申報情況、自然人繳費信息等涉稅信息的查詢。
“互動中心”包括我的待辦、我的提醒、智能咨詢等功能,支持獲取系統主動推送或個性化定制的各類消息,以及涉及風險、信用、待辦事項等方面的提醒信息。
“咨詢輔導”包括“稅收政策及解讀”“辦稅指南”“辦稅地圖”“辦稅日歷”“納稅人學堂”等功能,通過多樣化方式為納稅人提供互動性強、時效性高、體驗性強的全方位納稅服務。
“公共查詢”無需登錄即可提供多項便民服務,包括納稅信用A類納稅人查詢、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信息公告和查詢、欠稅查詢等功能。
“通知公告”及時告知廣大納稅人繳費人各類涉稅公告,包括“通知公告”“欠稅公告”“政策法規通知公告”“納稅信用A級人公告”。
4.“我的”版塊
納稅人可通過本版塊操作“用戶中心”功能類別,支持對用戶基本信息、平臺信息管理和查看,包括登錄注冊、個人信息、企業綁定、修改密碼等功能。
軟件特色
1、聚集 財稅頭條,熱點聚集
2、權威 專家解讀,財稅新政
3、貼心 納稅服務,事無巨細
4、專業 官方咨詢,答疑解惑
軟件亮點
湖北省稅務局電子稅務局(移動版)是為廣大納稅人和繳費人服務的又一載體,是從PC端到移動端的全方位服務延伸,電子稅務局(移動版)具體功能類別如下:“用戶中心、我要辦稅、我要查詢、互動中心、公眾服務”
業務板塊:“首頁”“辦稅”“服務”“我的”四大版塊,可提供申報繳稅、發票代開、證明開具、咨詢輔導等納稅人操作簡便、使用率高、業務規則不常變化的136項常見涉稅、繳費業務的網上辦理。
常見問題
1、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電子稅務局APP(“楚稅通”)是一款什么軟件?
答:湖北省電子稅務局APP(以下簡稱“楚稅通”)是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升級打造的全新辦稅繳費服務移動APP,通過數據匯聚聯通、線上線下有機貫通,實現辦稅繳費便民全天候、服務更精細、指尖零距離、操作無障礙!
2、“楚稅通”主要服務對象是哪些?
答:湖北省內的所有納稅人、繳費人,包括單位納稅人、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均可免費下載使用“楚稅通”辦理稅費業務,進行信息查詢,享受定制化的辦稅繳費服務。
3、“楚稅通”有哪些功能?
答:“楚稅通”分為“首頁”“辦稅”“服務”“我的”四大模塊。其中:“首頁”包括登錄、搜索、掃一掃及常用功能模塊;“辦稅”模塊用于涉稅費業務辦理,包括稅費申報、繳稅繳費、發票開具、證明開具等功能;“服務”模塊用于稅費信息查詢及稅費政策咨詢輔導,包括稅費信息查詢、互動中心、智能咨詢等功能;“我的”模塊用于納稅人、繳費人信息查詢,包括注冊登錄、企業綁定、用戶信息等功能。
4、納稅人、繳費人如何注冊登錄“楚稅通”?
答:“楚稅通”提供自然人業務和企業業務兩種注冊及登錄方式。(1)自然人用戶①注冊:自然人點擊【登錄/注冊】,通過銀行卡綁定、支付寶、微信三種方式進行實名認證注冊。②登錄:注冊成功后,通過身份證件號碼及密碼、支付寶、微信三種方式登錄“楚稅通”。(2)企業用戶①注冊:企業用戶需要先完成公司法人、財務人員或辦稅人員的自然人注冊,再通過自然人登錄“楚稅通”后,進入【我的】-【企業綁定】進行企業注冊。②登錄:公司法人、財務人員或者辦稅人員與企業綁定完成后,通過“登錄人手機號+密碼”登錄“楚稅通”。此外,個體工商戶也可通過企業用戶注冊、登錄的方式使用“楚稅通”。
5、“楚稅通”能辦理哪些自然人業務?
答:自然人用戶登錄后,可在線代開電子發票,并能根據自身需要自行繳納或代繳社保費,完成公路橋梁賠償費、車輛購置稅的申報、繳納、完稅證明開具,還能獲得公共查詢、咨詢輔導、納稅人學堂等服務。
6、“楚稅通”能辦理哪些企業業務?
答:企業用戶登錄后,可定向獲取涉稅政策及提醒、預約辦稅,辦理網簽三方協議、完稅證明開具等業務,享受專屬的信息查詢、咨詢輔導、納稅人學堂和公共服務;小規模納稅人還能辦理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繳款業務。此外,個體工商戶用戶還能辦理定期定額戶申報繳款業務。
7、“楚稅通”可以代開哪些類型的發票?
答:依法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臨時取得收入,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自然人,且開票方戶籍所在地或受票方至少有一方在湖北省內的,可以通過“楚稅通”申請代開電子普通發票。申請代開發票的類型: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服務取得的收入(二手房交易、房屋出租以及少數敏感商品除外)。注意事項:“楚稅通”暫不支持作廢或沖紅已經開具的電子普通發票,納稅人需前往辦稅服務廳辦理作廢或沖紅業務。
8、“楚稅通”代開發票后,如何查看發票信息并打印完稅憑證?
答:通過【代開發票信息查詢】功能,選擇需查看的發票,點擊【發票預覽】,掃描二維碼或點擊【直接查看】,可查看發票明細,點擊【OFD或PDF版式文件】可將發票下載保存到手機中。點擊【票證推送】,填寫【完稅憑證推送郵箱】及【票證推送郵箱】可將完稅憑證通過郵件形式發送至納稅人郵箱內。注意事項:下載查看OFD或PDF版式的發票前,請核實手機已安裝OFD或PDF閱讀工具。
9、城鄉居民如何繳納社保費?
答:繳費人可通過“楚稅通”繳納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并可以為他人代繳。(1)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以代繳為例):通過【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代繳】,錄入代繳人員信息,點擊【提取核定】,核實信息無誤后點擊【繳款】,選擇繳款方式完成繳款。(2)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以代繳為例):通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代繳】,錄入代繳人員信息,選擇繳費類型、檔次等信息,點擊【繳款】,選擇繳款方式完成繳款。
10、自然人如何申報車輛購置稅?
答:自然人通過【車輛購置稅申報】模塊,填寫車輛識別代碼,選擇掛牌地,點擊【下一步】,系統自動提取機動車發票信息,核實無誤后點擊【核驗發票信息】,確認無誤點擊【繳款】選擇繳款方式完成繳款。
11、自然人如何申報公路橋梁賠償費?
答:通過【公路橋梁賠償費申報】模塊,核實個人基礎信息后,錄入對應的公路橋梁賠償費信息,點擊【申報】,核實申報信息,點擊【繳款】選擇繳款方式完成繳款。
12、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如何進行申報?
答:(1)納稅人通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申報】模塊,選擇納稅期限、稅款所屬期起止,點擊【填寫申報表】,系統自動提出并計算應納稅額,完成填寫并確認無誤后點擊【申報】,申報成功后點擊【我要繳款】選擇繳款方式完成繳款。(2)納稅人可以通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一鍵零申報】模塊快速辦理零申報。
13、個體工商戶如何進行定期定額申報?
答:納稅人進入【定期定額戶自行申報】模塊,選擇納稅期限、稅款所屬期起止,點擊【填寫申報表】,系統自動提取申報數據,確認無誤后點擊【申報】,申報成功后點擊【我要繳款】選擇繳款方式完成繳款。
14、納稅人、繳費人有哪些稅(費)款繳納方式?
答:“楚稅通”提供了稅庫銀三方協議、微信、支付寶、云閃付等多種稅(費)款繳納方式。未簽訂稅庫銀三方協議的單位納稅人,還可以網簽三方協議后通過稅庫銀聯網繳稅。
15、納稅人、繳費人繳款后怎么查詢繳款信息?
答:自然人繳款成功后,通過【公路橋梁賠償費繳款信息查詢】、【車輛購置稅繳款信息查詢】、【靈活就業人員保險繳款信息查詢】、【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款信息查詢】、【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款信息查詢】等功能查詢繳款信息。企業繳款成功后,通過【繳款信息查詢】功能查詢繳款信息。
16、納稅人、繳費人繳款成功后如何打印完稅證明?
答:納稅人、繳費人繳款成功后,通過【稅收完稅證明(文書式)】和【稅收完稅證明(表格式)】功能開具兩類完稅證明。此外,納稅人、繳費人還可對已打印的完稅證明進行補打。
17、“楚稅通”的【掃一掃】功能可以用于哪些途徑?
答:納稅人、繳費人可通過【掃一掃】掃碼登錄自助辦稅機、查詢發票信息、查驗稅務檢查證等。
18、納稅人、繳費人如何查詢稅費業務辦理情況?
答:納稅人、繳費人通過【辦稅進度及結果信息查詢】可查詢稅費業務辦理進度。同時,【納稅信用提示查詢】可隨時查詢自身信用情況,針對性進行信用修復,規避失分風險;【年度稅務賬單】統計納稅人繳納稅費、稅收優惠和信用等級等情況;【稅月有痕】以清晰的圖表形式展示近三年納稅人、繳費人稅費業務辦理軌跡。
19、納稅人、繳費人如何選擇辦稅服務廳預約辦稅?
答:通過【辦稅地圖】模塊,可以實時查詢辦理稅費業務大廳的辦稅情況,包含在線窗口、已辦理人數、等候人數、大廳狀態和平均等待時間,根據需要選擇就近合適的辦稅服務廳辦理稅費業務。通過【預約辦稅】模塊,選擇可以預約的稅務服務廳,提前預約辦稅,減少大廳排隊等候時間。此外通過【一鍵預約】功能,可減少輸入量,快速預約。
20、納稅人、繳費人如何查詢和學習稅費政策?
答:“楚稅通”為納稅人、繳費人精準推送稅費征管政策,提供視覺和聽覺在線學習服務。納稅人、繳費人通過【政策速遞】【稅收政策及解讀】可查詢稅費政策,解讀政策內容!炯{稅人學堂】提供稅費業務直播在線學習、視頻點播學習、文檔課件下載等功能。
湖北稅務12366熱點問答
1.問:2021年4月1日之后,湖北省小規模納稅人發生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有何增值稅優惠政策?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規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2.問:2021年1季度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收入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稅?具體是怎么規定的?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號)和《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稅費政策實施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8號)明確,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生活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規定執行。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文件規定:“三、《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凡已經到期的,執行期限延長至2021年3月31日。
四、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發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規定應予減免的稅費,可抵減納稅人或繳費人以后應繳納的稅費或予以退還!
3.問:現在掛車的車輛購置稅有什么優惠?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對掛車減征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9號)規定:“一、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對購置掛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或者其他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二、本公告所稱掛車,是指由汽車牽引才能正常使用且用于載運貨物的無動力車輛!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規定,《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對掛車減征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9號)文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于2021年6月30日到期后,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4.問:納稅人如何查驗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2號)規定,單位和個人可以通過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對電子專票信息進行查驗;可以通過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下載增值稅電子發票版式文件閱讀器,查閱電子專票并驗證電子簽名有效性。
5.問:參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是否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第一條規定,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政府規定標準包括各級政府規定的補助和獎金標準。對省級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對參與疫情防控人員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比照執行。第三條規定,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稅費政策實施期限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8號)規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規定的稅費優惠政策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規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規定的稅費優惠政策凡已經到期的,執行期限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
6.問:企業2020年1月發放2019年12月份工資,是否屬于2020年度的綜合所得?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常見問題》,年度匯算時的收入、扣除,均為該時間區間內實際取得的收入和實際發生的符合條件或規定標準的費用或支出。所以,企業2020年1月發放2019年12月份工資屬于2020年度的綜合所得。
7.問:我需要為年度匯算準備哪些資料信息?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常見問題》,在辦理年度匯算前,您需要準備好您的收入、“三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年金、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保險或稅延養老保險)、捐贈、稅收優惠、已納稅款等相關信息、憑證或資料,以及接收退稅的銀行卡,以備您辦理年度匯算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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